汲取六日戰爭的教訓,卜力深信新界與城市化的九龍及香港不同,不能把市區的管治模式照搬,於是決定仿傚清廷官員,除了徵稅以外,地區事務都交由鄉紳委員會自治管理,盡可能不加干涉。起初港督只委派由一名身兼警察司、巡理府和行政首長職務的官員統管新界,1907 年後建立理民府制度,以理民官進行監督協調,市區實行的多條香港法例,諸如屠房、街市、公共衛生、鴉片、牌照及登記法例,早年亦統統不適用於新界,對原居民友善的方針持續至今,可謂真正的「兩制」管治。
事實上,殖民政府對新界的管治模式並非特例。當時大英帝國的領土覆蓋全球 4 分 1 土地,但只靠少數殖民地官員實行統治,殖民地得以長治久安,正有賴與個別原居民領袖的合作。當時大英帝國的信念體系,以上層中產階級為基礎,他們相信原居民中的貴族地主、富商巨賈和學者,與英國的上層中產階級背景相似,是原居民中的「天然領袖」,可以籠絡實行間接管治,而這樣的間接管治模式在英國殖民地中比比皆是。
時移世易,深圳河以北改朝換代,1949 年中國共產黨建政後,昔日新界鄉紳的噩夢幾乎都在大陸一一成真,先是土地業權沒收,後有傳統習俗消亡,而這些傳統與利益偏偏在港英統治下的新界得以保存。不論孰好孰壞,它們都構成今日香港的一部分,難怪前港督葛量洪(Alexander Grantham)感慨形容,新界的「中國色彩,幾乎比中國本身更加濃厚」。
參考資料
夏思義(Hase, Patrick H.)著,林立偉譯:「被遺忘的六日戰爭:1899 年新界鄉民與英軍之戰(The Six-Day War of 1899: Hong Kong in the Age of Imperialism)」香港:中華書局,2014
許舒(Hayes, James)著,林立偉譯:「新界百年史(The Great Difference: Hong Kong’s New Territories and its people, 1898-2004)」香港:中華書局,2016
高馬可(Carroll, John M.)著,林立偉譯:「香港簡史 —— 從殖民地至特別行政區(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香港:中華書局,2013
Wesley-Smith, Peter, Unequal Treaty 1898-1997: China, Great Britain, and Hong Kong’s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
The Kaulung Extension, The Graphic(May 27, 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