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以外幣結算之零售簽賬(「合資格外幣簽賬」),可獲2% 外幣簽賬回贈,已包括1% 基本回贈(「外幣回贈」)。
合資格外幣簽賬不包括英國及在參與歐洲經濟區(「EEA」)的任何國家或於2019年10月19日之後加入EEA的任何國家,包括但不限於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賽普勒斯共和國、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冰島、列支敦士登及挪威(「參與歐洲經濟區的國家」)之具有固定營業地址或於當地註冊的實體店商戶的持卡簽賬。該持卡簽賬定義為基本回贈之合資格簽賬,可獲1% 基本回贈。
為避免爭議,於參與歐洲經濟區的國家及英國之商戶的網上外幣簽賬(無卡簽賬)為合資格外幣簽賬,網上簽賬只包括具有正式付款記錄的交易並且根據相關信用卡組織或商戶收單機構之商戶編號或簽賬類別釐定為網上簽賬的交易。花旗銀行沒有義務在持卡人進行網上簽賬之前釐定該項簽賬是否為合資格簽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