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運動時期可以唔俾業主返屋企,保安話認你唔到或黑色衫就可以唔俾你進入大廈,自己拎千萬黎買樓,返屋企都要得到個濕鳩保安批准先俾人,開得先例其實日後都可以照玩,因為件事根本就無解決到,只係運動完咗。
2.
爆水喉事件,先係工程失誤喉位兩邊接駁上下相差幾公分;其後就物管專業失當危機處理失當無先關水掣,導致水浸浸入升降機,最後都可以屈落小業主埋單。
兩單都係打工仔禁住業主黎打,第2單唔搞大發展商都唔會跟進,香港人成世辛辛苦苦儲錢買樓供樓,換黎就係返屋企都要驚俾門口狗玩,悲哀… 該如何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