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銓其後表示,「籃總行政人員」在香港隊是否參加亞盃外一事上並無決定權,僅為執行籃總執行委員會所作的決定。他又承認籃總的確因為預算不足而未能參賽,但釐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整個參賽預算為六位數字尾、接近七位數字,這是視乎能夠預訂到的下榻酒店,才會有這個預算範圍。」惟他強調絕非就單一賽事向康文署申請撥款,而是在約一年前已經就籃總在接下來一年的整體營運作出申請。
陳志銓又指康文署批核的撥款只是資助形式,他作為行政人員必須盤算全盤開支,安排使用撥款之餘,亦要想辦法在本地賽事如銀牌及甲一聯賽的門票中獲取收入,以應付一切的開支。他說:「須知道原本在關島舉行的賽事只是第一階段外圍賽,如果晉級還有第二階段,那時候要參賽又是另一筆錢。」記者隨即問籃總到底一年的營運預算,以及康文署批核撥款的總額,他表示要先聯絡會計部同事,惟至截稿前未曾回覆。
本網已向康文署查詢撥款金額,及是否得知籃總決定棄戰等,到截稿前暫未獲回覆。
消息人士亦表示有關事宜可向副主席、並在籃總網頁上獲列為「訓練及教練委員會主任」的陳振飛(Jerry)查詢。《體路》透過籃總辦公室行政助理趙偉漢代為聯絡Jerry,惟至截稿前同樣未有獲得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