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睇啱心水單位,AA話為左表誠意帶支票上去,未落細訂,應該只係俾業主望一望?
2: 如果真係落細訂,業主話未揾律師樓,支票抬頭寫業主?
3: 而家個單位有租客,AA聲稱4月會完租約,但就算我業主攞租約睇左完約期係4月,咁業主可以另簽租約俾下一個,咁個單位就變左連租約要俾50%首期,咁我而家簽臨約落細訂時可以點保障自己?
4: 係自己簽正約俾大訂係一定要本票定間間律師樓唔同?
5: 而家政府隨時強檢加禁足,又或者律師有人中招,到時又咁啱撞正簽正約或正式承交日,簽臨約時可以點保障自己?
最後多謝咁多位巴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