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0年先播一次
每次播完之後就出大疫症同示威
雖然sampling size好細
但兩次都100% 有事
好難冇懷疑



不過如果要夾硬將兩件事拉埋一齊
必然存在因果謬誤
1.
條放煙花片係一個毫無宣傳效力嘅廣告
況且蘋果廣告製作公司甚至係不存在
電話亦都係打唔通嘅
咁樣做就有如買起報紙頭版
但唔加上任何宣傳內容
絕對唔係賣廣告嘅行為
2.
假如TVB為左令到喱個廣告做成疑團提高收視
未免太睇得起TVB

就算真係咁做都會惹黎非議,帶黎反效果

所以「TVB係喱個廣告播放嘅既得利益者」係唔成立嘅
3.
有人2次刻意將個廣告係大事發生前放上大台播
係想公告世人佢係有預知人禍嘅能力
無論係情報上,抑或係財力上
將喱個行為視為宣示主權或者係政治宣傳,亦都不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