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11日(五) 15:29
廉政公署今日(11日)再落案起訴1名男子,控告他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3則貼文,並分享有關貼文至其他社交媒體專頁,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被告獲准保釋,下周二(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就有關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無效票的貼文展開調查,並根據既定程序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起訴上述男子。他被控3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條。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1年11月2日至12月19日期間,在立法會選舉中藉公開活動作出非法行為,即在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展示3則貼文,並分享有關貼文至其他社交媒體專頁,煽惑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其選票,致使該選票在立法會選舉中被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