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昨天表示,她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召見了國泰的主席和行政總裁,嚴厲地訓斥他們。她指作為高層,未必知道每一個員工的行為,「但這並不可成為免責的理由」,她已責成了國泰高層必須全面調查和採取適當行動,而據說都已採取了一些適當的行動。
林鄭又表示,今次違規個案可能未必有很清晰的法律基礎來採取法律行動;但強調政府還需要慢慢研究有否一定的法律基礎可採取法律行動。她批評,違規行為非常不負責任,只是一個機組人員違規,就令三百七十名香港市民要在新年假期進入竹篙灣接受檢疫,數以千計人士要晚上離家做病毒檢測,這是很大的社會成本,就是因一、兩個人一時之快,外出用膳、到酒吧。她呼籲所有人士,尤其處理這些比較高風險工作的人士,一定要為社會盡責,不能以個人的意願來行事,因最終付出的代價都是整個社會要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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