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橋ー生
2021-12-15 14:20:35
我估應該關呢係法例, 香港真係特別麻煩, 呢樣又唔得嗰樣唔比:
根據規管賭博活動的《賭博條例》,「推廣生意的競賽」是指為推廣生意或業務,或推銷任何產品而舉辦並以抽獎或博彩遊戲的方式分發或分配獎品的競賽或計劃。常見例子包括百貨公司和餐廳為推廣業務而舉辦的抽獎活動。任何人士如欲舉辦推廣生意的競賽活動,必須先向民政事務局局長委派的公職人員申請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根據《賭博條例》,「獎券活動」是指「任何經抽籤或碰機會而分發或分配獎品的博彩遊戲、方法、設計或計劃,不論該等獎券活動是否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籌辦、經營或管理」。而該等任何獎券活動如未獲發予有關牌照即屬違法,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罰款五百萬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