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字的妳
2021-12-07 18:59:25
2002年12月4日,警方接獲11歲女童陳諾雯的家人報案,指陳諾雯於當天晚上7時許向家人表示有同學給她一張抽獎卡,需外出往元朗廣場的「Yes Stations」店舖抽獎,並承諾在半小時之後回家,惟直到晚上10時仍未回家,且音訊全無。警方認為事態嚴重,由重案組負責偵查案件,之後在其住所檢走1部電腦磁碟機尋找線索,並於元朗區張貼尋人告示,呼籲市民提供資料,巡邏警員亦帶同陳諾雯的照片等資料四出搜尋。同年12月19日,警方再度接獲女童失蹤案件,10歲女童嚴佩珊的家人稱,嚴佩珊平日會在傍晚6時自行放學回家,惟當天晚上9時仍未到家,並透露嚴佩珊曾經在街上遇到一名男子向她搭訕,帶她到公園及遊戲機中心玩樂,並有意相約她到該名男子的寓所玩遊戲機。警方懷疑兩名女童被同一名歹徒拐走,派出大批警員到區內作地毯式搜索。
2002年12月20日,警方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姊夫唐永強揚言要與3名子女同歸於盡,警員及消防員到達白沙村現場,唐永強將3名子女綑綁屋內與警方對峙,要求與正在分居的妻子見面,需派出談判專家到場遊說。晚上6時42分,警方聯同消防員破門入屋,唐永強欲點火引爆石油氣,引起閃燃,與3名子女一同被燒傷,送院救治。之後警方於屋內搜查時,發現衣櫃內有一具身穿整齊運動校服,被床單包裹並用尼龍繩綑綁的女童屍體,其後證實是日前失蹤的女童嚴佩珊,且曾經被性侵犯 ,同時在唐永強住所對面的一間石屋內檢獲嚴佩珊的書包和運動鞋,以及一些懷疑是另一名失蹤女童陳諾雯喜歡的閃卡,因此不排除兩女童的失蹤是有關連。此外,探員發現一包已經使用了約五分之一的水泥,懷疑陳諾雯被埋屍,於是擴大搜索範圍,再出動光纖搜查器,利用光纖伸入細微縫隙中探測,翌日中午在屋旁的沙井發現一具赤裸女童屍體蜷伏在井底,證實是較早前失蹤的女童陳諾雯。因此,唐永強被控2項謀殺和1項企圖謀殺罪,案件於2004年2月1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審理(案件編號:HCCC 17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