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辦咪仲無公信力

都唔講🇭🇰政府有幾公信力同公平
作為一個公營機構去干涉商業音樂市場本身就有問題
音樂市場唔係政府擁有,公私應該分明
若果由公營機構去辦,容易受政治壓力所控作
尤其如果領導者口味偏向某方向,又或者唱作者風格係諷刺當權者
歌手無論幾出色,大眾幾受落都無用
私營機構即使有自己一套準則去評選,但當大眾認為佢唔公平唔合理,至少大眾可以發聲甚至歌手們可以抵制,但公營就唔同,佢有背後的行政權力去使用
若果要一個公正的選舉,從來都應該由持份者(唱片公司、DJ、歌手、聽眾)一人一票去選,由獨立第三方辦,但可惜呢個世代,莫講話獨立第三方點保證不受唱片公司,歌手們友誼上影響,連聽眾一人一票的方法,都好易受到質疑(例如大陸好常見的買票),唔係聽開歌的人不受影響咁選?根本好難做到
除左音樂頒獎禮,影視頒獎禮都一樣,一樣被不少人話小圈子選舉,無錯,係好小圈子的,但假若公開全民投票,又有幾多人會願意花時間去投,甚至花時間去了解參選作品?金像獎主辦者(唔記得係咪爾冬陞)講過,參選作品有幾十套,有份投票的業界人士咁少人都未必個個可以每一套都先睇完再投,公眾更難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