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林靈川縣一名姓毛男子,因今年5至6月期間三度去同一塊韭菜田偷割韭菜拿去縣城販賣,非法獲利8元(人民幣,下同),近日被靈川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囚6個月,罰款1,000元。
網民抱不平 法院稱有前科
不少網民為毛男抱不平,認為懲罰過重,甚至有人用「竊鉤者誅」來表達質疑。還有人指出,「那些個偷菜的老頭老太太們估計一次都不止八塊錢的菜吧?又該如何處置呢?」不過,法院回應稱,毛男不止偷割韭菜,還到另一位受害者的豆田偷摘青豆去賣,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的行為,已觸犯刑法,加上有故意傷害前科,必須嚴厲處罰。
法院又提醒,「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雖然蔬菜瓜果價值不高,但也不能竊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