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以前,的確收分低好多,00後越黎越廢
City Law 校友
袁國強,大紫荊勳賢,SC,JP:前律政司司長
龍劍雲:香港特區行政區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於1997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他於1984年和1988年分別在香港和英國最高法院取得事務律師資格,1988年分別在澳洲高等法院聯邦法庭取得大律師資格及在澳洲首都區最高法院獲大律師和事務律師資格,再於1990年獲新加坡最高法院訟辯人及事務律師資格。他於1984年起私人執業,直至1990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常任裁判官,1997年獲委任為勞資審裁處主任審裁官,2000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
姚勳智:香港特區行政區區域法院法官,1992及1993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他於1993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4年至2001年期間私人執業。 2001年獲委任為裁判官。 2009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陳振國:香港特區行政區區域法院法官,1997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 1992年及1993年分別在香港和英國獲律師資格。他於1992年至1998年期間私人執業。 1998年獲委任為裁判官。 2009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李俊文:香港特區行政區區域法院法官,1991年及1992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1994年及1997年分別在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士獲事務律師資格。於1994年起私人執業,直至1996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檢察官。 1999年獲委任為律政司高級政府律師,2012年晉升為副首席政府律師。他於2012年出任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2017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林偉權:香港特區行政區區域法院法官,1997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1984年至1990年於當時的律政署擔任法庭檢控主任。 1991年起私人執業,直至1997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2006年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 2012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黃健棠:香港特區行政區區域法院法官,1998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律碩士學位。 1991年及1993年分別在香港及英格蘭及威爾士獲事務律師資格。 199一年起私人執業,直至2000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2012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陳玉芬:香港特區行政區區域法院法官,2004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中國法與比較法法學碩士學位。
林嘉欣:香港特區行政區區域法院法官,1999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語言及法律文學碩士學位。 1997年分別在香港及英格蘭及威爾士獲事務律師資格。並於2006年於美國紐約獲律師資格。 1997年加入律政司擔任政府律師,並於2002年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 2006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2012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麥國昌: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於1998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中國法與比較法法學碩士學位。他於1996年及1997年分別在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士獲事務律師資格,並於2000年起成為特許仲裁學會成員。他自1996年起私人執業。 2006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譚國華: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中國法與比較法法學碩士學位和語言及法律文學碩士學位。 1983年-1995年出任法律援助署律政書記,1996年至2002年出任司法機構特委裁判官。 2002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黃偉權: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2001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中國法與比較法法學碩士學位。他分別於1995年在英格蘭及威爾士及1996年在香港獲事務律師資格。他由1996年至2001年期間私人執業,並自2001年起獲委任為特委裁判官。 2006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鄭紀航: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於2006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語言及法律文學碩士學位。他於1994年在香港及1997年在英格蘭及威爾士獲得事務律師資格。他由1994年至1997年期間私人執業,於1997年至2001年在律政司擔任政府律師,及自2001年起在律政司擔任高級政府律師。 2006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陳慧敏: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1997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 1999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她於1992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法庭檢控主任,2001年至2007年期間私人執業。 2007年獲委任為特委裁判官。 2009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葉樹培: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1993年及1994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他於1994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5年起私人執業。 2009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張君銘: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1995年、1996年及1999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法學專業證書和仲裁及爭議解決學文學碩士學位。其後於2000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他於1996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7年起私人執業。 2009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溫紹明: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1995年、1996年及2002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法學專業證書及法學碩士學位。他於1996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97年起私人執業。 2009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沈其亮: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1993年及1994年於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並於2006年及2010年在國際大律師協會分別取得國際仲裁法執業文憑、國際商業組織執業文憑及國際人權及刑事訴訟程序執業文憑。 1994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 1995年起私人執業。 2012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張潔宜: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1994年及1995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1995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 1997年加入律政司出任政府律師,並於2007年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2012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王詩麗: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2004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中國法與比較法法學碩士學位。 1995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 1996年起私人執業,直至1997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檢察官,2000年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
何俊堯: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2004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 [20]
周至偉: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1992年及1993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陳大為: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1999年及2000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李家樂:香港特區行政區常任裁判官,2000年及2002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李志豪:香港特區行政區特委裁判官,1998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
梁雅忻:香港特區行政區特委裁判官,2003年及2004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林希維:香港特區行政區特委裁判官,2006年及2007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分別取得法律博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
喻競天:香港特區行政區特委裁判官,2006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 2007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於同年開始私人執業。
馬恩國:香港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大律師
謝偉俊,JP:律師、立法會議員(九龍東)[22]、灣仔區議員(樂活選區)
羅達雄: 香港執業大律師, 於1992年8月被當時香港最高法院委任為大律師[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潘熙,SC:自1998年執業至今,處理案件逾3百宗,擅長人權法、憲法及行政法。
李安然:執業大律師、法政匯思召集人
丁 煌:執業大律師、經民聯成員
黃幸怡:寶德楊律師行顧問律師及美心食品有限公司法律總監
焦黃詩允: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擅長處理商業訴訟、商業犯罪或監管調查、國際仲裁等案件。
陳政龍,SC:資深大律師
畢文泰:香港城市大學資深校友組織“城賢匯”榮譽法律顧問
姚定國:調解督導委員會成員及評估式調解特別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