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悠瑪翻車慘劇 司機尤振仲判囚4年半 另2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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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11:44:15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下午4時49分在宜蘭新馬車站出軌翻覆,造成列車366人有18死215人輕重傷。宜蘭地方法院今天(18日)上午11時宣判,司機員尤振仲遭判刑4年半、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及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則無罪。台東龍蝦大王董姓一家八口罹難,大女兒董小羚在得知判決後感到驚訝,她表示「不可思議,判決如此,台鐵還是如過去一貫作法,讓基層司機員擔責。」

審判長鄭貽馨、法官郭欣怡、楊心希今早宣判時,承辦檢察官林禹宏到庭聽判,法官宣判司機員尤振仲犯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個月,柳燦煌、吳榮欽則無罪,至於柳、吳遭訴業務過失傷害、過失致重傷害等,公訴不受理,當事人收文後20天內可上訴台灣高等法院。

宜蘭地檢署於案發後組成專案小組,調查發現普悠瑪列車於出事前以超過140公里的高速,通過速限75公里的新馬車站前306米彎道,超過該彎道臨界速限,造成列車出軌左傾翻覆,第2至8節車廂也緊跟出軌,推擠側翻,呈現W狀,釀生18死215傷慘劇。

全案在2019年6月6日檢方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司機員尤振仲、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及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等3人,歷經2年多、860多天的審理,宜蘭地方法院於今天(18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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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8 11:44:56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下午4時50分在宜蘭蘇澳新馬站翻覆,造成18死215人傷,死傷次於今年(2021年)4月2日發生在花蓮清水隧道北口發生、釀生48死247人輕重傷的台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是台鐵近年來嚴重死傷事故之一。台東龍蝦大王董姓一家八口罹難,傷者之一的謝沛帛小弟弟,雖從鬼門關前救回,然迄今依舊在復健。

宜蘭地檢署調查發現,列車超速行駛、ATP被關閉、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為肇事主因,認為司機員尤振仲、台鐵局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負責普悠瑪列車採購的台鐵局機務處前副處長柳燦煌等3人,涉過失致死罪嫌,於2019年6月7日全案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被告司機員尤振仲、前台鐵局機務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等3人,於審理期間均不認罪,但柳燦煌、吳榮欽的辯護律師一致把矛頭指向是司機員尤振仲關閉ATP並超速導致全案發生。

檢方指,2018年10月21日普悠瑪列車於宜蘭新馬車站翻覆,造成18死215傷,司機員尤振仲違反行車實施要點,於事發前30分鐘,不當關閉ATP,「關閉列車上所有乘客最重要的生命身體安全防護網」,普悠瑪列車成為「失速列車」,把電門把手車速在140公里,超過新馬車站彎道速限的75公里,以142公里的車速,超速新馬車站半徑306公尺的彎道,超過該彎道的臨界速度,才導致出軌,釀生重大死傷。

至於事故發生前,列車行駛宜蘭龜山大里間發生主風泵異常,使得司機員得邊開車邊修車,還得加速趕班,檢方認為,主風泵異常只會造成減速並不會超速,與此案發生無因果關係。

檢方也認為,列車主風泵異常時,司機員只要將在身後2支手臂長位置中的一個BOUN鍵復位,即能進行主風泵異常排除,「這些在台鐵教育訓練中都有,尤振仲上課有簽到,當時有足夠時間可進行排除」,還批「身為一個合格的駕駛員,不久前才上過課學排除方式,你卻不會排除,卻誤以為關閉ATP就會好,甚至超速過彎,彰顯尤振仲過失明確。」
2021-10-18 11:47:05
cls

死咁多人
高層完全冇責任
跌架車入去果個又冇事
反而個司機要坐
2021-10-18 11:48:59


攪亂咗兩單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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