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第日我狗狗死左可唔可以食左佢
當作紀念,唔想同佢分開
咁我喺佢死後食左佢會唔會犯法
屌你老母咩
好撚好笑?
殺左佢 = 死左
再安心享用
樓豬真係識諗 為左食狗肉
屌你老母咩
好撚好笑?
我認真 一D都唔好笑
我唔想同佢分開
欠佢太多 早知果時唔養佢
養佢我屋企人又將佢綁住
佢得一間房比佢行
根據香港法律,任何人不得屠宰狗隻或貓隻作食物之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作食用,任何人違反上述法例,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點解食狗唔食貓 係咪racist
咁如果你老豆老母死左呢?
咁如果你老豆老母死左呢?
咁如果你老豆老母死左呢?
你又知未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