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個月底推出向輪候公屋人士提供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向輪候超過3年、未獲首次編配公屋,以及並非住在政府資助房屋的長者一人或家庭公屋申請者,提供每月1300元至3900元的津貼,為期3年,預計涉及15億元。 房屋署會在月底向7月底或之前輪候超過3年的申請人,郵寄通知書及申領表,預料首批會發出9萬份申領表,表格上已有申請者編號及所有家庭成員姓名,申請者只需填簡單資枓,並申報仍符合申請公屋的資產及入息限額,就可將表格寄回或交回房屋署。
政府預料計劃初期要1至3個月處理申請,若申請較遲處理好,會在首次發放津貼時,補回未及發放的津貼,最快下月底開始發放。房屋署又強調,由於不是租金津貼,不會要求申請人提交租約或租金收據,署方會抽查防止濫用,如申請人故意提供不準確資料,有機會被檢控。
運輸及房屋局常委秘書長王天予表示,津貼額上限,是按照綜援租金津貼上限金額一半釐定,但津貼不只用於租金,認為金額合適。她強調計劃目標是家庭及長者單身申請人,非長者個人申請者並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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