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涉冒上司簽名一度結案 自辯只稱不夠謹慎「如果我打電話澄清就唔會發生咁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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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8 22:54:34
被告續稱,他翻查調查報告及檔案文件,發現案件會於四星期內終止調查。他意會是總督察授權他於四周內完成終止調查程序,遂於5月草擬文件讓主管簽署。被告強調,他明知有其他人會接觸該文件,故有關簽名並非由他簽署,他亦沒動機冒簽,也不知是誰簽名。

被告解釋,事發時自己已當差6年,開始為事業鋪路,已通過晉升沙展的升級筆試。他用心調查案件,藉此搏取表現。當年3月7日,他從銀行取得閉路電視影片後,看到涉案2,000元是事主後面的人拿走。若非當時銀行未能提交櫃員機提款紀錄,他認為自己百分之一百有信心拘捕竊匪歸案。

對於接獲字條後沒有致電向櫃員機盜竊案報案人確認,被告今直認自己敏感度不足,不夠謹慎,強調:「如果我打電話澄清,就唔會發生咁多事。」他今直言字條所提的案件,或是盜用提款卡騙款的案件,只是自己當時想不起,甚至有可能不是他處理的案件,事後反省才知自己出錯。
2021-05-18 22:57:09
2021-05-18 23:04:51
有壓力就要犯法
2021-05-18 23:10:18
散仔不小心虛假文書
幻想自己就係上司
2021-05-18 23:12:43
冒簽喎
虛假文書喎
唔係做錯嘢喎
咩以為呢樣嗰樣傻撚咗
2021-05-18 23: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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