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兩三個月就好多新聞提到台灣提出咗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訂草案
咁內容大概係話
只要你間U係世界排頭500
咁你一畢業台灣啲公司就可以幫你出working visa
身份證係HF171
以前就要有兩年working experience先得
另一樣嘢就係話將外國專業人士喺台灣留台五年先可以定居嘅條件減到三年
咁驟眼睇就好似你只要FG
有台灣公司請你
喺台灣做三年嘢
就會移民成功
但我仔細查完事情並唔係咁簡單
上面所講嘅外國專業人士係唔包括香港人
香港人係要行其他path
多數係投資移民同專業移民
而專業移民係要求你有張香港政府出嘅牌
即係假如你FG就去狗衝去台灣返工
你係唔會有可能透過專業移民拎到台灣定居(除非你可以整啲好勁嘅專利)
你只能夠一直續working visa
等到你退休嗰日or畀人炒就會畀人驅逐出境
如果想留低
一係就娶個台妹
一係就台灣讀多個學位
再出黎撈多五年
再唔係就拎百幾萬做投資移民
咁就可以定居
我自己用咗啲時間去睇佢官網嘅資訊
發現好多新聞都講得唔清唔楚
我自己就差啲奶嘢
希望大家唔好錯信新聞
如果我有嘢理解錯
希望都可以同我講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