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本人特意2月11日到旺角朗豪坊Venchi消費$250,是分開收據兩張給我,因為我是想換領Pandora的吊飾,所以特意指示Venchi員工分開收據兩張給我。誰知,我到達旺角朗豪坊Pandora分店,店員告訴我不能換領吊飾, 他們說因為我需要再一次購買Pandora正價貨品才可換領。我立刻跟他們說優惠券上沒有註明不能同時使用同一張收據。
因為我的購買過程是:
1)Pandora Hong Kong outlet消費$2xxx,然後他們送我兩張優惠券可到Venchi公司換領免費雪糕
2)第二日到達旺角朗豪坊商場在Venchi購買指定情人節貨品和換拎兩杯雪糕,找續時,Venchi員工給我兩張優惠券
3)我到達旺角朗豪坊商場Pandora分店想憑著我剛剛在Venchi店購買的兩張收據去換領Pandora吊飾
我有打電話上去問旺角朗豪坊的女經理, 他說已經將我所說的所有告訴他們的公司他們的公司還是不給我換領吊飾。理由是因為我已經享用了免費換領雪糕的優惠,而我亦重新跟他們說你們的優惠券上沒有說收據不能使用同一張,還有我亦說了我的購買過程是先到Pandora oulet消費,然後得到兩張優惠券換領雪糕,再到Venchi購物,他們亦給我兩張優惠券是給我到Pandora換拎吊飾,但他們仍然只說他們都知道優惠券上沒有註明很清楚令到客戶有所誤會,所以他們都仍然不會換領吊飾給我。
還有, 我有理由懷疑Pandora公司有意誤導消費者,因為我在outlet買東西只知道有免費換領雪糕,而不知道可以免費換領Pandora吊飾,請問如果一個人知道可以換領免費吊飾還會選擇換領雪糕?!吊飾一粒好似要$699!我買兩盒Venchi都係$250,一個正常人都簡換Pandora la,好明顯佢地專登整到咁跟住令消費者再消費。因為正常個客知道可以免費換吊飾都唔會簡雪糕la!
跟住我有去搵消費者委員會,佢地都有幫我同返Pandora公司講返,因為我要求拎返我應得既野,最後Pandora公司既回覆都係唔會比返吊飾我,因為佢地話張coupon已經講得好清楚
佢地既員工都話張coupon真係有少少令消費者誤會,但佢間公司又話自己講得好清楚,連消費者都話Pandora既coupon係唔清楚, 真係不知所謂, 垃圾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