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我將永久遷離香港,如何取消選民登記?
A1 申請撤消選民登記沒有指明的表格。選民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自到選舉事務處選民登記部(地址:九龍展貿徑 1 號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 13 樓)辦理申請撤銷登記。如選擇以書面申請,選民可以信件通知選舉事務處,有關書面通知須提供其姓名、香港身分證號碼、聯絡電話及地址,並由有關選民簽署。
信件可以郵寄(九龍九龍灣展貿徑 1 號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 13 樓)、傳真(傳真號碼:2574 7441)或電郵方式(電郵地址:reoenq@reo.gov.hk)送交選舉事務處。
當選舉事務處收到有關書面通知後,會以電話及/或信件聯絡有關選民,並要求選民以書面確認有關撤銷選民登記的意願。有關選民必須於指定限期前填妥並交回確認撤銷選民登記回條,否則其撤銷選民登記申請將不獲處理。
https://www.reo.gov.hk/pdf/voter/faq/De-registration(Ch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