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都以為係
但係睇完呢篇新聞
我就半信半疑
理工大學前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表示,假設事主為130磅計算,當事主由102樓躍下6樓的玻璃幕牆,時速達270公里,衝擊力達3,300磅,估計僅需7.6秒。至於,事主曾壓中低層的外牆玻璃窗,再反彈出馬路,估計事主由6樓至墮地面,時速達68公里,衝擊力達1,240磅,估計僅需1.9秒。
跳躍點越高、速度越快 高衝擊力致暈倒
換言之,倘若由102樓直墮地面,僅約9.5秒時間。盧覺強表示,跳躍點越高、速度就越快。另外,事主踏出大廈的一刻,已無考慮的餘地,由於離心力大,事主有機會被強大的衝擊力致暈倒,基本中在半空已沒有知覺;盧指出,事主墮樓時器官有機會出現創傷,或已造成骨折及內出血情況。
仲要出自盧覺強把口


不過呢單野事主係10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