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快已經要罰停賽
食環署就防疫規例嚴厲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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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再次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及公眾娛樂場所管理人切勿鬆懈,須嚴格遵從《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的指示。食環署會繼續巡查餐飲業務及公眾娛樂場所,對違例者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
食環署於二月十九日及二月二十日,分別向深水埗區及旺角區各一名涉嫌違反《規例》的規定(分別關於佩戴口罩及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有關餐飲處所因為未有採取相關的規定或限制,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在下午六時正至翌日上午四時五十九分停止售賣或供應供在餐飲業務處所內進食或飲用的食物或飲品,並須安排不多於二人同坐一桌,
分別為期三天及七天。
另外,食環署亦於二月十八日,向觀塘區一名涉嫌違反《規例》的規定(關於量度體溫及妥善展示載有「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的公眾娛樂場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有關處所因為未有採取相關的規定或限制,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
須關閉處所14天。由於該公眾娛樂場所負責人涉嫌無牌經營公眾娛樂場所,食環署亦已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向有關人士展開檢控程序。
食環署及後於二月十九日再次巡查該觀塘區處所,發現有關人士未有按《規例》關閉處所,於是再次按《規例》向該處所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