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佈,如果疫情未有重大變化,將會在年初七有條件放寬食肆的營業限制,每枱最多可以有4人,並讓食肆晚市堂食的時間,延長至晚上10時,亦會容許多個受防疫規定禁制營運的行業,包括美容院、健身中心、遊樂場所等有條件復業。
政府將會要求處所負責人,安排員工每兩星期做一次病毒檢測,年初七復業的處所要在本月11日至本月15日接受第一次檢測,員工可到社區檢測中心做測試,頭3個月免費。另外,政府亦將規定負責人要求客人使用安心出行記錄行蹤,或登記顧客個人資料,不同處所亦會被要求安裝更有利通風的裝置。
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表示,如果處所負責人未有遵守規定,將被勒令停業3至14天,停業時間視乎額外感染風險而定,另外負責人最高亦可被判罰款5萬元和監禁半年。她又指,疫情如沒有重大變化,會尋求行會批准,將限聚令人數放寬至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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