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毛狗
https://lih.kg/sjwFhzX
俾個例子你容易明白:
(1)假設12月1號稅局出第一張單,叫你1月5號找$1000,張單會寫明除非你反對而佢又改得切,否則你1月5號一定要俾$1000
(2)你12月20號反對,佢受理但係未出得切新單又冇批holdover(即係冇批延期找數)
(3)當你等到1月5號仲未收到新單,無論結果都要跟(1)找數先,費事俾附加費,但係冇俾到
(4)稅局1月7日出修訂單同意改金額(例如$1000改$900),但係重申番1月5號個付款日已經過咗,冇延期。因為佢只係同意金額改,但係冇同意延期(holdover)。但假設你(3)已經找咗$1000,佢收多咗會退番支票俾你
所以佢第二張單個第一期付款日只係重申你家人交稅已經過咗期,你當reminder 就得,建議快啲跟新單找,再打去稅局取消附加費,呢啲情況應該有啲機
利申:公司會計小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