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用皮帶扣狂打受害人頭部
雖然G.E.M.否認婚訊,但陪她經歷患難的Mark,早已被她視為真命天子。可是,《蘋果》今日收到讀者爆料,指Mark曾在15年尾因一宗傷人罪被告上法庭,最終罪成被判入獄3個月及3星期。爆料者自稱是Mark過去的朋友,他向記者提供當日被指是Mark就事件上訴時的法庭文件及檔案編號。在該法庭文件中,詳細披露及列出涉事者於2015年12月31日凌晨,在銅鑼灣一間酒吧和另一方顧客發生口角,雖然當時有酒吧職員調停,但兩方人馬之後再相遇繼而動武,其中被指是Mark的施襲者,更用皮帶繞着拳頭,再用皮帶的金屬扣多次打受害人(第一控方證人)的頭部,導致受害人有3厘米的裂傷,縫了10針,鼻亦有瘀傷。
證人供稱曾在雜誌見過被告照片
在該法庭文件中,列出上訴人中文名稱叫魏俊傑,和Mark中文名譯音相同。文件中,上訴人魏俊傑提出上訴,指裁判官錯誤地忽略考慮和沒有分析案中「影響辨認證據可靠性及穩妥性之關鍵證據。」認為證人在事隔兩個半月時間,即使再相遇,證人對施襲者容貌未有深刻印象,不過法庭根據證人供詞的可靠性,在盤問下完全沒有動搖,證供亦合情合理,加上證人在雜誌曾見過上訴人的相片,對其容貌有相當清楚細緻的描述,因此駁回定罪上訴,維持原判,而上訴法庭文件顯示該案在2017年5月17日當日審理,上訴被駁回後,上訴人需要即時入獄3個月和3星期。
李蘊:旁人冇權講任何嘢
《蘋果》今日致電Mark,記者在電話中多次追問Mark有否坐過監,他避而不答,只說:「唔好意思,我開緊會。」隨即cut線。至於G.E.M.的好姊妹李蘊則避重就輕說:「我會問下佢咩事,希望唔係真,兩個人拍拖,旁人冇權講任何嘢,冇話支唔支持,佢哋開心就好。」而G.E.M.則暫時未有回覆。
爆料人G.E.M.幫男友更新網頁
翻查資料,2017年4月G.E.M.被影到和Mark到日本旅行被曝出戀情,如事件屬實,則二人拍拖不久,Mark便要鋃鐺入獄,該爆料者更指G.E.M.為隱瞞男友入獄消息,不斷幫他更新其社交網。爆料者又指Mark除了平時大晒周身名牌外,他更向朋友自誇只要一開聲,女友便會過千萬現金給他,被指是「軟飯王」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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