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另一個post有巴打話睇唔到查查的文章,所以我決定另開一個post嚟backup佢嘅文章。
比起麵咪媽,我覺得查查(窮人唔好生仔)更需要眾籌
https://lihkg.com/thread/2280672/page/1
現今的法律其實很不完善:獨留一位很懂事的十五歲孩子在家一分鐘也是刑事罪,但家長對孩子疏於管教,會帶來更壞的後果,卻不構成罪行。父母可以合法地緃容孩子打機,荒廢學業,但孩子將來的前途是由孩子去承受。家長可以任由孩子打自己,但孩子慣了動手,以後在外面傷了人,坐牢的是孩子,不是家長。放緃孩子其實是一種很嚴重的「疏忽照顧」,但社會和法律只會懲罰孩子(後果),而不會懲罰家長(前因),筆者實在要為孩子伸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