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境外投票修例
台灣問題考起港府
去年因為一條《逃犯條例》修訂弄得滿城風雨,香港瀕臨管治失控,議會淪為其中一個主戰場。立法會今天復會,戰鼓再度敲響,尤以政府決定修改法例,容許在內地設立票站讓合資格港人投票最為惹火。儘管選舉管理委員會前天發表報告書「溫馨提示」官員要謹慎處理有關事項,可是港府似仍下定決心去馬,特首林鄭月娥接受內地媒體訪問時,首次開腔為修例「加持」,直言香港登記選民可於內地投票乃「社會訴求」。
據悉,港府計劃境外投票的範圍不限於大灣區,而是整個中國內地,例如北京、上海等設有香港經貿辦的省市,但不包括澳門。說到這裏,心水清的政界人士肯定會提出一條問題:身處台灣的香港人可否在當地投票?其實早前已有泛民議員質疑,現時有不少港人定居台灣,假如特區政府修例的意願是為了便利「中國境內」的香港選民基於特殊情況未能趕回本港投票,那麼台灣也應該納入境外投票地點,倘若撇開中國領土的寶島,便須向外好好解釋。
建制派無太大反感
筆者聽聞,不少港府中人面對這問題時,皆一致認為「台灣政府點會畀」,覺得毋須過分顧慮。不過,有熟悉台灣情況的政界中人分析,港府若低估修例的「台灣因素」,很容易重蹈去年逃犯修例覆轍陰溝裏翻船。
該人士解釋,台灣政府操作兩岸議題相當純熟,萬一蔡英文政府主動「釋出善意」,聲言願意協助港府在台灣設立票站,供居台港人投票,特區政府的處境將頗為尷尬,如果進取地與台灣洽商,隨時鬧出兩岸政治風波;若保守地只限在內地設票站,又肯定捱批。
事實上,建制陣營對特區政府應否在台灣設立票站供港人投票一事並無太大反感,部分建制議員私下向筆者透露,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只要台灣政府肯配合,港府應嘗試想辦法與台灣當局協商。也有建制中人認為,台灣設票站固然棘手,惟考慮到國家整體大局發展觀,負責高官是否夠膽觸碰涉台議題,某程度亦反映官員的「高度」。
境外投票並非洪水猛獸,很多西方民主國家早有先例。今次港府推行內地投票,隱隱然有點像去年修訂《逃犯條例》,官員的初心動聽,可惜往後的手段與法例細節,令公眾覺得與初心愈行愈遠。港府方案如果獨欠台灣,市民難免對當局的政治動機猜測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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