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曾多次審理抗爭案、屢被建制傳媒狙擊的裁判官林子勤,有傳媒報道指他下月將會「平調」到淫褻物品審裁處擔任審裁官,短期內不會再審理刑事案件。有法律界人士讚揚林官為人剛正不阿,審案「執得好正」,估計調任安排或與林官處理的抗爭案件有關;但由於未知真正原因,故此難以推測司法機構此舉是「罰」還是「保」,或有可能是讓他調離原有崗位一輪,稍避風頭,待「過冷河」後始再次審理刑事案。
早前《大公報》等建制傳媒群起多名法官或裁判官,指他們是「黃官」,更點名批評林子勤、何俊堯、錢禮、張潔宜及黃崇厚五官,指他們輕判甚至放生抗爭案被告,立場偏頗。
其中林子勤面對的「罪名」,包括批准送中12港人的其中兩名牽涉槍械案的被告保釋候訊;以及拒絕律政司的加刑申請,維持判處承認非法集結的董事助理監禁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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