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遲有道
2020-09-17 13:26:01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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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關於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於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頒下區域法院刑事案件2019年第834號的判刑理由書 ([2020] HKDC 9),就案件提出上訴或申請刑期覆核的時限已過,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今日 (五月二十五日)發表以下聲明:
司法機構獨立及公正的執行司法工作,是香港法治的基石。根據《基本法》,法官對社會大眾有責任,必須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公平公正、無懼無私地審理案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應反覆強調的。
上述原則當中重要的一環,乃是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同樣重要的是,觀感上他們亦不可被合理地理解為對任何人士或因由有所偏頗。因此,法官及司法人員必須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辭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任何一種政見。當法庭需要在解決案件中的問題時,就具爭議性的政治議題發表意見,該意見必須慎重和經過斟酌衡量,並且不能超過處理當前問題的合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