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你班友到底係唔理解「曾經」既定義
定係盲反上左頭

我指曾經既定義 係指大約1997主權移交之後到雨傘前夕之前既時間
大家可以拎返對紀律部隊滿意度既民調黎睇
唔係得我係度鳩噏既 有數據既
而其中實例就係菲律賓人質事件發生果陣
當時菲律賓既廢警上哂電視直播 大家講既都會係希望飛虎隊乜乜乜
哩啲就係曾經發生過既事
無錯係2019年發生既野的確令好多人對所謂香港警察十分憎恨 當然我都唔例外
但要分清楚 憎恨係2019年到現在所發生既一切
唔代表以往舊有既野唔存在架嘛
在座情緒化既野我都明白既 但唔代表要盲目 更唔係要盲反
希望大家明白我想講乜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