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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接連扣減自僱外賣員薪酬後,外賣平台foodpanda在疫情下再向加盟商戶「開刀」。本報接獲多宗投訴,指foodpanda下月1日起更改合約條款,強制要求商戶參與外賣自取服務,
在毋須送遞服務下,仍抽取商戶每張單價35%作佣金;若拒絕接單則每張單可被徵收最高30元服務費

,更規定商戶於平台列出的食物價錢,必須與堂食餐牌價看齊。有商戶怒轟foodpanda趁火打劫,「一鋪要賺到盡」,決定退出。有小店更在社交網站成立「熊貓苦主聯盟」,揭露被壓榨苦況。
經營小食店的高小姐(化名)使用外賣平台foodpanda逾年,一直只提供外賣送遞服務,沒有參與外賣自取服務。以該店售賣一杯水果茶為例,堂食原售30元。若顧客經foodpanda落單叫外賣,由於該店需支付佣金即單價35%,故會調高售價20%至36元,亦即「平台價」。扣除佣金後,該店實收23.4元,當中的差價高小姐視為送遞費。
惟近月高小姐收到foodpanda通知,下月1日起更改合約條款,她形容是趕絕小店,「長遠對小店係好不利」。其中一項修訂條款規定,平台價必須與堂食價一樣,但佣金收費則不變。換言之,由於不能調高售價抵銷部份佣金,日後她經平台每售出一杯水果茶,實收只得19.5元,較原先少收3.9元,比起堂食價更低35%。
劃一價格以外,高小姐指,foodpanda以同屬核心業務為由,將送遞服務的合約條文及細則也涵蓋外賣自取服務,就算顧客到食肆自取外賣,毋須「步兵」或「車手」送遞,foodpanda都會收取單價35%作佣金。她又指,foodpanda同時以折扣優惠吸引顧客使用外賣自取服務,但收取的佣金仍以訂單原價計算。
同樣以一杯水果茶為例,日後平台價與堂食價看齊為30元,若外賣自取有8折優惠,顧客付費24元,但因佣金以原價35%計算,食店實收只19.5元,即使foodpanda提供了折扣優惠,仍能賺取當中的差價即4.5元。
此外,foodpanda亦新增規定,若食店拒絕訂單率2%或以上,每張拒絕訂單要支付30元服務補償費;2%以下則每張拒絕訂單收費15元。高小姐直斥,foodpanda一方面強制食店使用外賣自取服務,同時劃一堂食價與平台價,令食店被逼「蝕住做」;若拒絕接受外賣自取訂單,則每張單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