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716/X6VJAKDSLQGZQCKPTJN6YMC4EQ/
去年10月18日網民在五區進行快閃示威活動,其間現年19歲男生在牛頭角玉蓮臺疑因不滿被中年漢拍攝大頭照,雙方初則口角繼而動武。有途人勸交,從後箍著男生,最終雙雙倒地。男生被指向勸交途人「批肘」,遭控以普通襲擊罪,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不過,事主出庭作供卻稱,男生沒有襲擊他,只因力不從心才會倒地。他曾婉拒錄口供,惟警員卻堅持稱「過程一定要清楚啲,睇吓係咪激進分子」。至於書面供詞上「批肘」之說,只是當時警員向他提議而寫下。案中另一證人證供亦類似,稱看不到「批肘」動作,裁判官梁少玲最終裁定案件表面證供不成立,被告脫普通襲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