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大埔公路九巴翻側,造成19名乘客死亡的車禍,
涉事車長陳浩明承認全部19項誤殺罪和19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14年,和終身吊銷所有類別駕駛牌照。 法官李素蘭在判刑時形容,今次事件是災難性,被告是明知、故意和持續使用不當方式駕駛,妄顧人命,被告是導致多人死亡和嚴重受傷的唯一原因,並為傷者和家屬帶來揮之不去的終生傷害,被告的行為是自私、不能接受和不可容忍,判刑已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3分之一刑期。 事發在前年二月,被告駕駛872號九巴雙層巴士,由沙田馬場巴士總站駛往大埔中心途中,在大埔公路近大埔滘彎位失控翻側,造成19死60多人受傷。被告被控無採取謹措施照顧乘客安全,反而在近大埔尾村巴士站前右彎開端,加速右轉,但沒有煞車,令巴士翻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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