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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昨日(4日)在港台節目表示,《港區國安法》的條文可理解是中央為「一國兩制」的繼續實施而提出的新社會契約。紐約大學法學院資深教授、中國法律體制專家孔傑榮(Jerome A. Cohen)今在個人網誌發文回應其學生陳弘毅,他指《港區國安法》是「無商量餘地的政治、社會勒令」(non-negotiable political and social diktat),法例秘密起草,極為含糊,不可能是契約。
孔傑榮不同意陳弘毅的說法。他不認同《港區國安法》是契約,因為契約要是雙方自願簽訂的,他認為這是每個法律教授都應該知道。
孔傑榮提到,以前可能有人會樂觀地認為,儘管雙方的議價能力不平等,《基本法》是建立社會契約,因為在《基本法》的起草過程中,經過漫長談判過程,英國和香港市民的代表都有參與各個階段。但《港區國安法》不可能是契約,因為法例秘密起草,極為含糊。他認為《港區國安法》是「無商量餘地的政治、社會勒令(non-negotiable political and social diktat)」,而且立法後即時削弱香港的自由。
他認為,《港區國安法》立法後的新「法治」是「按照我們所說去做,你就會安然無恙,甚至快樂。(Do what we say and you will be fine and even happy.)」,並由中國警察及其本地部門執行。香港人會逐漸失去自由,甚至會失去沉默的自由。他認為,香港良性、樂觀的時代已經過去。
自人大常委會 5 月宣佈由法工委擬訂「港區國安法」草案起,過去近兩個月,孔傑榮多次在個人網誌評論國安法。在 6 月,他曾接受英國《衛報》訪問時指,「港區國安法」令香港司法制度出現「戲劇性變化」,容讓中央能夠以從未想過的方式操控香港。在法例生效、公佈全文後,孔傑榮曾撰文關注條文會令香港司法制度會在中央控制之下、港人可被帶到內地受審等情況。他形容《港區國安法》是中國對香港的全面接管,而不是二次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