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舊年12月裸辭開了一間無限公司,本打算2月開始做D網上小賣買。
不過受疫情影響決定延遲到7月開始,因此到目前為止都沒營業額。
而我在1月時已經由外國入左貨(約$30,000),並且同本地公司簽左12個月既公司Email Server(約$600)。
剛收到報稅表,唔太識填,所以想請問一下,
1) 利得稅個欄 - 總入息、營業額填 "$0" , 然後毛利、純利填 "虧損(X) $30600",咁樣岩唔岩?
2) 係外國入貨,算唔算 "是曾與非居住於香港人士進行交易" 呢? 如果算"是",要點填附錄呀?
2) 強積金可唔可以等我真正開業,有銷售額先再去申請呢?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