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再三強調,4月27日JOYCE(647)的退市消息,乃是指他們將會被大股東吳光正私有化,並退出香港聯交所股票市場,而絕非指JOYCE將會結束經營的意思,切勿誤會!
然而這間昔日叫香港人引以自豪的時裝店,現已步入諸神的黃昏,卻是不爭事實,為何會搞成咁?
當然,JOYCE BOUTIQUE的開山始祖Joyce Ma馬郭志清的時尚文化貢獻和功力,肯定無用置疑,在7、80年代開始,就由後將KENZO、ISSEY MIYAKE、COMME des GARÇONS和YOHJI YAMAMOTO等品牌帶到香港,一下子打開香港人的潮流目光,步入90年代,不單止將Walter Van Beirendonck、Dries Van Noten、Ann Demeulemeester等「Antwerp Six」帶來香港(而且不論任何品牌,凡只要在JOYCE出售,衣襯內均會縫有JOYCE的Logo Tag,尊榮又獨裁),遠在一方的巴黎,更直接提拔當時寂靜無名的Diane Pernet,邀請她成為《Joyce》雜誌駐巴黎編輯,日後Diane Pernet穿梭西方時裝界,更創立A Shaded View of Fashion網誌,成為世上第一批世界級時尚Blogger,改寫了業界工業結構......如斯種種,都見證了Joyce Ma的何等眼光與氣魄。
可惜隨着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繼而2000年會德豐斥資2億港元買入51%控制性股權,到2007年Joyce Ma夫婦和女兒Adrienne的相繼退場,種種變更,都反映着JOYCE BOUTIQUE命運上的曲折跌蕩,然而更麻煩的事,較之生意股份債權上的起承轉合,步入千禧年代以後他們的形象、營運上的一成不變,才是致命之殤。
2000年打後,世界踏入了互聯網時代,無論是起初的Internet到iPhone手機,都主宰着80、90以至00後思想與生活,如是者,當Online Store十數年前,漸漸萌芽之初,JOYCE就沉醉在自己數萬尺的時裝店之中;到網購文化愈趨蓬勃,他們才開始經營自己的Instagram;到SSENSE、Farfetch如日中天之際,JOYCE的管理層才意識到實際店的重要性已今非昔比,可惜投入網購戰的方法,卻是將JOYCE的貨品,移植到母公司姐妹店Lane Crawford Online售賣,網店上完全看不到半點關於JOYCE的痕跡,變相「有做等如無做」,令這間歷史悠久老字號與新生代漸行潮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