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條罪既elements係無論是誰發起打鬥、誰在打鬥中勝出、或打鬥的情況如何,都不重要。只要打鬥的各方有相同程度的侵略行為,就是犯法。至於是否屬於打鬥,就要視乎每宗個案的所有情況。 即係話好睇個官點睇, 就咁睇都唔算好嚴重,就算found guilty都未必判好重刑期,可能簽守行為就得。
self defence只係抗辯理由, 唔等於一定可以acquitted
利申:讀過,已經唔係好記得
睇返樓主講
佢阿媽係擋同fing應該唔屬侵略性行為喎
警犬講野都on99唔洗理佢啦
好多時d警犬唔想煩 嚇鳩d人等佢地唔洗處理
件事明明就係我媽比人打, 點解攪到好似我媽比人審
最好都係搵律師啦,我地冇evidence睇,所有野都只會係鳩up
紅字為重點
認真:驗傷先,最少confirm咗而家呢刻身體有咩損傷,安撫吓你母親
唔知你落咗口供未,未就乜嘢都唔好講。再睇吓當值律師過咗堂先,之後就再搵法援。
冇做過就唔好認,鬥佢老母臭西,同佢磨官司都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