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答題簿/紙漏寫考生編號/題號或寫錯考生編號/題號,應如何通知考評局?若我於考試期間發現任何異常情況,應如何處理?
考評局有既定的閱卷程序,以確保有關情況得以適當處理,你的答卷得分不會因漏寫考生編號/題號或寫錯考生編號/題號而受到影響。考生可在試場內向試場主任報告/投訴,並請其提交報告予考評局,投訴者及其他有關考生或需於該節考試結束後就事件填寫報告;考生亦可最遲於考試日後7曆日內利用考評局網頁的特定表格(
www.hkeaa.edu.hk→香港中學文憑→考務安排→報告考試異常情況)填寫相關資料,或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向考評局學校考試及評核部經理(文憑試)提出書面投訴(有關試場內環境及聆聽考試接收情況之投訴除外-見下文)。在指定期限後提出的投訴將不獲處理。考評局會在收到考生投訴的5個工作天內知會考生有關事件的跟進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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