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局勢變幻莫測,不少人都會選擇續領英國BNO。但擁有BNO並不享有居英權和工作權,只是當持有人身處具BNO簽證待遇的國家地區,能夠向當地英國領事館求助。 不過英國自由民主黨議員Alistair Carmichael提出的BNO平權法案,日前成功在英國下議院獲首讀通過,意味BNO持有人的待遇將來或可能有望得到提高。 Alistair Carmichael的法案提出,給予BNO的香港持有人重新享有居英權、工作權,以及重啟BNO申請。換言之,法案一旦通過落實,回歸前出生但未曾申請BNO的港人,屆時都可以重新申請BNO。 平權法案目前已順利首讀通過,將於6月12日進行二讀審議。 即使BNO已經過期,只要持有人曾經在1997年7月1日前成功申請過BNO,現時都可以重新續領。如果父母的小朋友當初年紀太小,未有為他們申請,原來只要家長曾在BNO內「included child」一欄中,填上當時未滿16歲子女的姓名,他們亦可以擁有申請BNO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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