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 橋 1.927億
(i) 主 橋 1.406億
(ii) 斜 道 0.521億
陳淑莊議員指出,現時橫跨東邊水道北端的行人天橋 ("北橋 ")上及沿 東邊水道兩岸已 設有單車徑,然而擬建南橋上則不設單車徑,以致日後使用單車的居民 到達南橋 卻 不 能 騎單車過橋 通往對岸,這會對他們造成不便。
陳議員要求政府當局解釋不會在擬建南橋上設單車徑的理據,以及加建南橋後可否紓緩現時使用北橋來往將軍澳第 68 區及將軍澳第 77 區的人流。
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務)2 表示,當局就擬建南橋進行設計時曾 考 慮 須否在橋上設單車徑,而最終採納了靜態橋的設計。他指出,使用單車人士可沿北橋上和東邊水道兩岸的單車徑來往將軍澳第 68 區及將軍澳第 77 區,
擬建南橋與北橋只相距約 3 分鐘路程;此外,將軍澳跨灣連接路上亦附設單車徑。若在擬建南橋的現有設計之上加設單車徑,則必須加闊擬建南橋的橋面,以保障行人及單車使用者的安全,工程造價會因而增加。他亦指出,當局在設計擬建南橋時,已預計兩岸的康樂設施及住宅發展項目將會帶來的人流。
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工 務 )2 及 土木工程拓展署東拓展處處長解釋,由於擬建南橋橋面的淨 闊 度 ( 即在扣除兩邊欄杆等結構後 )
實 際 只 有4.5 米,現時的設計難以加設單車徑。至於提供行人及單車共融通道的建議,政府會在顧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的前提下 , 持開放的態度 探討其可行性 。
馬逢國議員
要求政府當局 說明 在康城路建造污水泵站、雙管污水泵喉和相關排污渠("排污設施")工程的詳情。
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 ( 工 務 )2 表示,將軍澳第 77 區已規劃作康樂用途發展,
設施包括現有的賽馬會香港足球總會足球訓練中心以及正 在規劃中的水上活動中心,而擬議的排污設施將會用作收集這些康樂設施所排放的污水。
陳淑莊 議員要求在相關的財委會會議上,就此項目(即 PWSC(2019-20)22)進行分開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