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rchive.am730.com.hk/article-166522
非新牌仔掛P牌 陳茂波被指浪費警力
發展局長陳茂波在意外中駕駛的七人車,擋風玻璃貼上代表「新牌仔」的暫准駕駛執照(即「P牌」、圖),但消息指陳取得駕駛執照多年,根本毋須掛上「P牌」。香港進出口汽車商會長兼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長羅少雄稱,非新牌司機不應在車上展示「P牌」,否則屬濫用,「情況好似啲教車師傳,唔可以喺唔係教車嗰陣掛個學牌上去」。他續稱,濫用「P牌」會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及警方執法,「『P牌』係有一定駕駛限制,好似唔用得快線同上高速公路等等,如果你俾警察截停,你先話唔記得搣個『P牌』,咪浪費警力囉」。
警方回應指,非新牌司機掛上「P牌」,並不構成違法,但強調「P牌」車輛若使用快線或高速公路,會被警方截停調查,並按實際情況或作出檢控。按運輸署規定,新牌司機會獲發為期一年的「P牌」,期內司機須在擋風玻璃,或車輛前方及後方展示「P牌」,方便其他道路使用者辨認及警方執法。
「P牌」車輛須遵守多項駕駛限制,包括車速不可高過70公里、在3條或以上行車路線的快速公路上,不得使用最右線(即快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