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持續,一名43歲男廚師上月路經荃灣的警察學院偵緝訓練中心時,用箱頭筆在水馬寫上「畜生」 兩字。廚師今(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裁判官提醒他日後要以合法渠道表達意見,遂判他罰款2000元,以及向政府賠償277元清潔費。
被告黃國杰(43歲)報稱是廚師,居於荃灣區。控罪指稱,被告去年12月11日在荃灣和宜合道302號香港警務處警察學院偵緝訓練中心,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港府的充水式護欄。
辯方律師求情指出,被告已婚和育有3名年幼子女,只是一時衝動以非法途徑表達意見,望法庭考慮他坦白認罪,可予以輕判。
裁判官梁少玲表示,比起其他刑事損壞案,本案的性質不算嚴重,考慮到被告的良好家庭背景,遂判被告罰款2000元。梁官同時應控方申請,下令被告向港府賠償277元,作為水馬的清潔費。
案情指稱,2019年12月11日晚上7時許,警員在荃灣和宜合道一帶巡邏,目睹被告在警察學院偵緝訓練中心外,以黑色箱頭筆在水馬寫上「畜生」 字眼,字句面積為0.5乘1米。被告當場被捕,警誡下承認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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