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贏咗,《香港人權法》又生效咗,大家依幾日都過咗相對平靜嘅香港,但對抗暴政嘅氣氛好似同樣地緩和咗落來,大家都好似休息緊
唔知點解,好似無咩人提到《香港人權法》嘅第7(h)條,指明對黑名單人士嘅制裁條文會係立法生效後5年到期,或者大家好有信心支爆會喺5年內發生,又或者大家覺得5年後美國會再通過另一條立法去續期多5年,所以無咩人提個日落條款
但我自己保守啲,我覺得賭唔過,連下年侵侵會唔會連任都唔知個陣,5年之後真係好難講,所以我地要好好把握手上依5年,尤其依5年係自2014年起一直爭取先換到返來,所以係5年換5年,而當中係用上無數手足嘅汗水、眼淚、鮮血、前程、貞節,仲有最要嘅人命,先換到返來
所以休息夠喇,大家聽日12月1號遊行一定要出來,因為我地只係得5年時間去光復香港
sorry,講錯,係4年11個月零27日
=====《香港人權法》傳送門=====
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6th-congress/senate-bill/1838/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