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日光明頂陶傑講左條好橋可以即時解決呢場動亂,個觀點初初聽落幾過癮,但諗落又真係可行,建議大家去聽聽
唔得閒聽既,以下將整合要點:
1)引用基本法16條,以援助為由出動解放軍,到道路上清路障
2)解放軍不帶任何裝備、不矇面,只穿背心,清除路面雜物
3)示威者成功引解放軍出動,攬炒目的已達到
4)解放軍出動之後,馬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清算濫捕濫暴警察,將違法警察送上法庭,重建法治信心。
5)警察即使被清算,但因解放軍在港,而不敢倒戈/政變
6)成立清算警察機制之後,民情緩和,區選如期舉行,容許泛民大勝。
7)激烈局勢於12月中平息,宣佈普選具體方案,指令林鄭下台,全體政府高官班底重組。
呢條橋,和理非成立爭取五大訴求、攬炒派目的達到、藍絲出解放軍既願望實現,唯獨是要清算違法違例既前線下級警員。真係可以話係一石好多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