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申請人介乎20至30歲,昨日下午4時左右被捕,他身上未有穿上任何示威者常用的裝備。
聲稱未作任何犯法行為
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庭上透露,申請人案發時身處行人路,未有做任何犯法的行為,亦沒有管有違禁物品。潘又指,申請人起初獲告知是警方機動部隊拘捕他,但因身份敏感,警方拒提供拘捕警員的身份。而警方之後指不知道是什麼人拘捕他,最終是商業罪案調查科的警員將他拘捕。潘認為,警方不合法拘留申請人,沒有恰當理由繼續拘禁。
律政司代表到庭稱申請人即將獲釋
潘續指,申請人今日凌晨和中午通知警方將申請人身保護令,下午4時亦有通知律政司會即開庭處理。律政司初時代表到庭,但法官仍表示想聽取律政司說法。經聯絡後,律政司的代表於6時許到庭,並指申請人將會馬上獲釋,申請方遂同意無限期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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