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係最好結果,亦係基本目標,冇得退。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如果咁就係打定輸數,照你咁講,其實義士嘅律師可以唔洗準備上庭,申請做陪審員嘅戰線都可以慳返,抗爭基金都唔洗留咁多錢準備打官司,好多好多野都唔洗做。
對義士好嘅嘢就值得做,即使最後睇返係用唔著,都應該做咗先。
而且呢條戰線接近冇成本,老闆buy就buy,唔buy就唔buy。我地做到嘅只係將呢樣野,提早擺上枱傾,原來好多老闆都願意咁做,社會普遍亦都接受呢個做法。
仲有,魚蛋革命、傘運都有唔少手足出咗嚟 / 準備出嚟,唔好遺忘咗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