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漢與女學護發展婚外情遭妻子揭發,二人分手後,女學護涉用8吋長餐刀怒插已婚漢背部和胸部共7刀。女學護早前被裁定4項有意圖而傷人及1項刑事恐嚇罪成,今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年8個月。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引述被告簡媛茌(29歲)的心理和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並沒有精神病和暴力傾向,又指被告遭遇坎坷,經歷遭前夫出賣、騙去父母金錢,又為了男事主鄭柏堯墮胎。辯方又指,相信被告在家人和朋友支持下,重犯機會不高。
暫委法官高偉雄判刑時指,無意對二人作道德和倫理的審判,惟被告在與事主交往前已知他已婚,雖然明白愛情可以很盲目,也知道被告憧憬與事主交往可彌補其感情缺失,卻事與願違,但法庭不能接受以暴力解決感情問題。法官認為被告並非在一時衝動下犯案,又指涉案的刀鋒銳利,未有對事主造成永久傷殘實屬幸運。
觀塘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督察許頌娸判刑後在庭外表示,案件源於感情糾紛,呼籲市民如有感情問題要盡快尋求協助,避免不愉快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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