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識法律,只識GOOGLE,但望落去根據以下兩點,我會理解成"可先成立,一個月內補資料",我控制唔到警方批唔批,一但唔批,一個月後咪再成立另一個囉,但起碼,一個月內,"佢"真係一個宗教喎。BTW,WIKI內容已被刪除了。
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13_faqs/faq_so.html
2. 怎樣根據《社團條例》,成為註冊社團或豁免註冊社團?
任何團體如有意成為註冊社團或豁免註冊社團,請於社團成立後一個月內填妥申請表,並附上以下證明文件,郵寄至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十二樓警察牌照課社團事務處 ...
3. 如何介定社團註冊及豁免社團註冊?
假如社團是純粹為宗教、慈善、社交或康樂的單一目的而成立,或是純粹成立以作為鄉事委員會或由鄉事委員會組成的聯會或其他組織,則可申請豁免社團註冊。但不論是社團註冊或豁免社團註冊,申請程序、須要遞交的文件以至法律的約束均完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