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禁蒙面法》,消息稱政府將參考加拿大的版本,傾向「宜鬆不宜緊」,禁止市民在非法集會、暴力衝突中蒙面,
而醫療、駕駛需要等可獲豁免,擬設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同期執行。據了解,行政會議討論以特首拍板作準,即使有行會成員反對也只會紀錄在案,加上部分行會成員今天不在港,意味《緊急法》是否成事將由林鄭月娥一錘定音,更毋須經立法會討論,即可刊憲生效。//
戴口罩當你病咋!!!



要
全民蒙面!!!先可以展現到對惡法嘅反抗!!!
最後,幫手推po呀屌你!或者幫手開個帖呀!!!
我要見到以後全條街蒙面!!!和理非如果咁都怕,你點對得住前線連食子彈死都唔怕嘅手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