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咗減低對外資影響,呢條罪好大機會只針對騷亂同示威
事實上唔少西方國家都係咁樣限制條法律既效力
所以即使用「緊急法」去立「反蒙面法」,都唔會對外資有太大影響
大家或者會認為,既然外國都有呢條法,有咩好驚?
但好可惜,香港情況係同外國唔同
「反蒙面法」真正目的有兩個
1. 針對勇武派:配合暴動定罪,加重刑期
呢個唔需要解釋
2. 針對和理非:禁止帶口罩遮臉
呢樣係最大殺傷力
第一,和理非唔蒙得面,其實大大減低咗black bloc效力,令黑警更易從錄影中搵到控告勇武派既證據
第二,配合通街監視鏡頭,認出所有出街遊行既和理非,再配合中資高層打壓(對付公務員就用體制內壓力),對和理非秋後算帳,減低和理非遊行意慾